招录方式
根据教育部和各省(市、自治区)相关文件要求,2016年我校艺术类(美术)专业招生实行校考和统考并行的招录方式。
招录方式 |
招生范围 |
要求 |
专业校考 |
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甘肃省 |
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,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级统(联)考范围,还须取得该专业省(市、自治区)级统(联)考合格资格。 |
省级专业统(联)考 |
北京市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贵州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|
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专业省级统(联)考,此类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。 |